一、事项名称:调整缴存比例
二、办理条件
企业结合自身经济效益情况,在5%—12%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
三、所需材料
(一)申请调整缴存比例的函一份(说明调整原因、调整时间、缴存比例变动情况等,加盖公章);
(二)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额调整清册》一式两份。
温馨提示:调整人数达到5人以上的,请提交表格电子版用于批量操作。
四、办理流程
(一)申请: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填妥并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,到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申请办理;
(二)受理: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中心工作人员予以当场受理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中心工作人员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。
(三)审核:审核通过的,予以当场办理。审核不通过的,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。
(四)办结: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,打印业务办理凭证,加盖业务章后返给单位经办人留存。
五、办结时限
符合条件、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
六、收费标准
不收费
七、办理要求
缴存比例一年可调整一次。
八、相关表格下载
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额调整清册》